根據《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興慶區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23〕5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要點。
一、指導思想
2023年,興慶區衛生健康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緊扣自治區、銀川市《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精神,圍繞興慶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加快轉變政務公開職能,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公開力度
1.加強醫療衛生信息公開。聚焦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衛生健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持續做好抓好衛生健康領域信息公開,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線上新媒體平臺以及宣傳欄、LED顯示屏、宣傳冊等線下宣傳載體,及時公開醫療衛生服務、疾病防控、咨詢電話等群眾關注度高的信息,提高信息公開覆蓋度。
2.衛生健康重點工作信息公開。圍繞全年重點工作,及時公開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綜合運用網絡新媒體平臺、圖文等形式開展政策解讀,更加注重對政策背景、出臺目的、重要舉措等方面的實質性解讀,全面促進衛生健康重要政策解讀工作提質增效。
3.持續落實法定內容主動公開。持續做好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的更新維護。及時公開規范性文件、各類規劃及其他政策文件。定期公開行政處罰、衛生健康隨機監督抽查結果等信息。大力加強公共衛生知識日常普及工作,通過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強宣傳推廣,提高公眾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多渠道推送優秀健康科普作品,加大全民健康宣傳力度,方便群眾及時獲取權威健康知識,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引導群眾養成文明健康習慣。
4.加強民生領域信息公開。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聚焦人民群眾關心的衛生健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全力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行業作風建設、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信息公開力度,加大“一老一小”服務保障等重點民生政策的推送力度,提高信息公開覆蓋度和查閱便利度。
(二)進一步暢通公眾參與互動力度
1.推動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的通知》(國衛辦政務發〔2022〕1號)要求,對照信息公開基本目錄落實應公開盡公開要求,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引導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督促依法公開相關信息,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服務水平。
2.推進政府開放日活動。結合衛生健康領域,組織開展政府開放日活動,邀請社會公眾參加活動,通過座談、答疑、問卷調查等環節,向社會公眾介紹衛生健康工作的政策、進展和成效,解答社會公眾的疑問并聽取意見和建議。
3.抓好政民互動回應關切。拓展網上政民互動渠道,收集社會公眾對政策的意見建議,嚴格按規定要求對留言進行答復,對反映集中的問題,要通過二次解讀等方式及時回應。繼續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政府網站、政民互動版塊網上咨詢答復。密切關注涉及醫療衛生等方面的輿情,第一時間客觀發聲,科學有效回應。
(三)進一步優化渠道和平臺建設力度
1.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建設。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加強政府網站內容管理和信息審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層層把關、嚴格審核,確保信息發布流程完善、內容準確;加強網站日常巡查、維護,確保內容及時更新,杜絕錯鏈、斷鏈和內容混雜。加強政府網站內容管理,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欄目內容和政策文件、法定主動公開欄目內容。
2.進一步加強政務新媒體建設。持續加強“健康興慶云”公眾號及微博平臺管理,積極發揮政務新媒體的傳播優勢,加大對重要政策文件解讀和推廣力度,優化服務互動功能,做好“12345”“12320”投訴件答復,高質量回應社會關注。
(四)進一步夯實政務公開基礎
1.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和業務工作統籌協調推進機制,主要領導年內定期聽取工作匯報,推進落實政務公開重點工作,研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2.加強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完善政務公開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培訓,做好衛生健康政務公開工作日常指導,切實提高工作人員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服務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政務公開列入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人負起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嚴格把握流程。按照“誰制定、誰公開、先審查、后發布、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把好政治關、保密關、文字關,確保信息發布程序規范性,內容準確性。
(三)做好保密審核。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規范政務信息公開流程。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堅持“先審查后公開”和“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把關,認真履行經辦、校對、審核及發布等各環節簽署手續。任何信息未經審核一律不得發布,任何涉及國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發布。